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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招生胡吹 校长要被追责
更新时间:2007-6-13 9:54:42 新闻来源:焦作新闻网-焦作日报

    本报讯  昨日,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,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和招生学校的合法权益,建立公正、有序的招生环境,市教育局即日起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招生宣传行为。

    市教育局规定,各公办中小学在招生宣传中,对外发布的各种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、合法,不得含有虚假、欺骗和误导内容。特别是在宣传学校取得的成绩时要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公布、统计的数据为准,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和发布虚假信息,不得片面引用有关数据误导学生和家长。

    对公办中小学校违规进行招生宣传,发布虚假信息,误导学生及家长的,由市、县教育局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市予以通报。

 

作者:秦新立

责任编辑:张菊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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